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杭州畫室   2021-09-07 18:07   248 人閱讀  0 條評論
摘要: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一):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二、資金的撥付本著??顚S玫脑瓌t,嚴格執行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一):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顚S玫脑瓌t,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一樣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三、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四、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五、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六、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顚S茫虆⑴c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建立科學的財政專項資金運行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為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實現既定政策目標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在必須時期內,由市級財政性資金(含各區統籌)在市、區范圍內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的資金。主要包括: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農業、服務業、教育和環保等專項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市(區)發展支出,省級及省級以上專項資金配套支出。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設立、調整和撤銷,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和執行,績效評價適用本辦法。市級依法征收的各類基金(資金)、專項收入安排的專項資金,一并納入本辦法管理。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按本辦法規定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救災、應對突發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實行項目管理的資金,不納入專項資金的管理范圍。納入市級各單位部門預算的專項支出,按市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條專項資金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婪ㄔO立的原則。設立專項資金務必具備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依據,具有明確的績效目標,貼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量力而行的原則。結合市本級財力狀況,安排專項資金,并體現示范性、激勵性和動態性。重點支持推進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最急需的支出項目,著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決定。

 ?。ㄈ┕_公正的原則。專項資金管理要做到公開、公正、規范。專項資金項目的確定實行群眾決策、聯合會審、專家評審等制度,建立科學的決策和篩選機制。

 ?。ㄋ模┮幏哆\作的原則。專項資金的設立、申報、分配、執行、績效評價等各個環節,要充分體現依法行政的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運作。

 ?。ㄎ澹┛冃Ч芾淼脑瓌t。根據既定的績效目標,將專項資金的審批、分配、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緊密結合,建立科學化、精細化的監管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七條市級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市級財政部門應當履行以下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ㄒ唬┴撠煂m椯Y金的宏觀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會同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各類專項資金具體管理制度;

 ?。ǘ┴撠煂m椯Y金設立、調整和撤銷等事項的審核工作,并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ㄈ┴撠焻R總梳理專項資金類型和目錄,報市人民政府審議后確定;

 ?。ㄋ模屑墭I務主管部門加強項目庫建設和管理;

  (五)會同市級業務主管部門規范項目申報、審核與分配;

 ?。┴撠煂m椯Y金支出預算的編制、執行、資金調度和統籌安排,嚴格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

 ?。ㄆ撸嘘P部門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

 ?。ò耍┍O督管理專項資金支出活動;

  (九)組織專項資金執行期屆滿或者被撤銷后的清算、資金回收以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ㄊ┓?、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浜鲜屑壺斦块T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具體管理的實施細則,設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制定管理流程,明確職責主體,規范資金管理;

  (二)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結合行業發展重點,按預算管理的要求,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項目計劃;

 ?。ㄈ﹫绦幸呀浥鷱偷哪甓葘m椯Y金預算,會同財政等部門,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和分配,監督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ㄋ模m椯Y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按規定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狀況,并對執行狀況進行自查;

  (五)負責對執行期屆滿或者被撤銷專項資金的相關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市級審計部門應會同財政、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并出具績效評價和審計報告。

  第十一條市級監察機關對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本辦法行為作來源理。

  第三章設立、調整和撤銷

  第十二條專項資金應當重點滿足政府帶給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促進產業提升,加快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條設立專項資金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新設立的專項資金,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或者由市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設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務必具有明確的依據,至少要貼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產業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決定;

 ?。ㄋ模┦腥舜笞h案要求;

 ?。ㄎ澹┦屑壊块T(單位)業務工作開展和事業發展需要,并經市政府批準。

  第十五條申請設立專項資金,應當帶給文件依據、績效目標、可行性報告。市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業領域的專家,對專項資金設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資金規模和績效目標認真論證。必要時,可透過組織聽證等方式聽取公眾意見。

  第十六條專項資金的設立要結合市本級財力狀況合理確定。專項資金不得重復設立,不得增設與現有專項資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專項資金。凡需要新增的專項資金,應首先思考從現有同類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整合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條中央及省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要求市級財政安排配套資金的,由市級財政部門按規定批準。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向市級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帶給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條專項資金應當明確執行期限,執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專項資金執行期限屆滿后不再納入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目錄。

  第十九條專項資金執行期屆滿確需延期的,應當在執行期屆滿前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時重新申請設立。

  第二十條專項資金在執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級財政部門會同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或者由市級財政部門直接報請市人民政府調整或者撤銷該專項資金:

  (一)客觀狀況發生變化,使專項資金設立的目標失去好處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務已不存在的;

 ?。ǘ┛陀^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使用范圍或者金額的`;

 ?。ㄈν活愂褂梅较蚝陀猛镜膶m椯Y金,有必要歸并整合,統籌安排的;

  (四)專項資金的績效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的;

 ?。ㄎ澹m椯Y金的管理、使用存在違法違紀問題,情節嚴重或者經整改無效的;

 ?。┴斄顩r發生重大變動;

 ?。ㄆ撸┢渌枰{整或撤銷的狀況。

  第四章項目管理

  第二十一條專項資金一般實行項目管理,??顚S?,量入為出,注重發揮引導和杠桿作用。建立健全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優先安排重點項目、急需項目、成效明顯的項目。

  第二十二條規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程序:

 ?。ㄒ唬┦屑壷鞴懿块T會同市級財政等部門,按規定組織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發布項目申報指南,指導區級部門和項目單位進行申報。凡貼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業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申報。

 ?。ǘ╉椖可陥竺磕杲M織兩次,或者實行上半年預申報,下半年集中審核制度。

 ?。ㄈ╉椖可陥笾黧w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項目計劃申報資料應主要包括企業狀況、項目狀況、績效證明材料、相關文件、報表資料等。

 ?。ㄋ模╊A申報兩月內,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及時核實項目申報的真實性、效益性,構成初步核實意見,聯合下達項目初審確認書。

  (五)實行項目集中評審制度。在項目初步審核認定的基礎上,再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等部門,共同組織有關專家、業務人員或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組成項目評審小組,對申報的項目集中聯合評審。并按必須比例實地核查,擇優立項,合理確定補助資金。

 ?。m椯Y金項目分配方案,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重大項目需要公示的,應當在媒體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嚴格專項資金項目申報:

 ?。ㄒ唬┩活愋蛯m椯Y金的項目,明確牽頭的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匯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避免重復申報。

 ?。ǘ┩粏挝坏耐活愴椖坎坏弥貜蜕陥髮m椯Y金;同一單位的不一樣類型項目能夠分別向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申報。

 ?。ㄈ┩豁椖恳勋@得國家和省財政資金獎勵或補助的,一般不得重復獎勵或補助(國家或省文件規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貼合市級專項資金獎補條件的,同一單位同一項目只能享受一個類型資金獎勵。

 ?。ㄋ模τ谝雅鷾薯椖可形赐瓿傻?,除特殊狀況外,項目單位不得再申報同一類型的專項資金。

  第二十四條市級、區級業務主管和財政部門應當督促實施經批準的專項資金項目,保證項目如期完成,確保??顚S谩?/p>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應當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未經批準,不得變更項目資料或者調整資金。確需變更項目資料或者調整資金的,應當按項目和資金管理權限逐級上報市級業務主管和財政部門審批,重大項目變更的,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撤銷或者調整專項資金項目構成的資金結余,市級財政部門有權及時收回,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資金使用和執行

  第二十七條制定專項資金具體管理制度。具體管理制度應當包括專項資金的主要用途、績效目標、使用范圍、管理職責、執行期限、分配辦法、審批程序、支出管理、績效評價和職責追究等資料。對未制訂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或實施細則的,市級財政部門暫緩撥付資金。

  第二十八條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項目分配方案,編制專項資金具體用款計劃,按規定報市級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專項資金的撥付按財政國庫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專項資金支出實施分類管理。

 ?。ㄒ唬嵭胸斦耙元劥a”方式的,能夠采取根據項目進展狀況預撥部分資金、使用項目完成并經考核后撥付剩余資金的方式管理。對經考評后,不貼合獎補條件的,由財政部門收回預撥資金。

 ?。ǘ嵭胸斦苯友a助方式的,根據項目計劃和實施進度,分次撥付。項目驗收合格前資金撥付一般不得超過補助總額的80%,驗收合格后,補助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三)實行財政貼息補助方式的,能夠按貼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撥付到位。

 ?。ㄋ模嵭胸斦m椊杩罘绞降?,根據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撥付到位。

  (五)股權投資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議”原則撥付。

 ?。m椯Y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設投資的,應當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

  (七)用于項目評審、業務培訓、會議、考核評比、工作性獎勵等方面的工作性經費,按照不超過專項資金總額的5%提取并統籌使用。由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開展狀況,提出使用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報市政府政審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專項資金用于工資福利和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條市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撥付專項資金,不得無故滯留、拖延專項資金的撥款。區級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市級財政部門應予扣回資金。

  第三十一條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當年未使用完的專項資金預算不再結轉下年使用。經批準的跨年度執行的項目專項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級財政部門能夠根據專項資金使用狀況,對間隙資金統籌安排,合理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條專項資金使用單位要嚴格按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專賬核算,切實加強財務核算的基礎工作。

  第三十四條專項資金按規定構成國有資產的,應當及時辦理決算驗收,進行產權、財產物資移交,辦理登記入賬手續,并按規定納入單位資產管理。

  第六章績效評價

  第三十五條建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對專項資金加強過程跟蹤、組織驗收和績效管理。

  第三十六條市級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由市級審計、財政部門牽頭,聯合業務主管部門,采取抽查、重點檢查、全面檢查等方式,對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和審計。

  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應于下一年度組織新一輪項目評審前完成。

  屬于尚未執行完畢的跨年度支出項目,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繼續跟蹤項目實施,項目建設結束及時組織驗收。

  第三十七條專項資金執行期屆滿后,市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審計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績效評價和審計結果。

  第三十八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審計結果,應當作為以后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完善預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法律職責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設立專項資金,或者未經批準延長專項資金執行期的,由市級財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該專項資金,并收回相關資金。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并對相關單位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三年內取消申報各類專項資金資格;嚴重違紀違規的,由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調整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或者金額的;

 ?。ǘ┻`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督查仍未按計劃規定如期完成的項目;

 ?。ㄋ模┻`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準變更項目資料或調整資金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將專項資金用于工資福利和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的;

 ?。┻`反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

 ?。ㄆ撸┻`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專項資金構成的國有資產未按規定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ò耍┢渌`反財政法律法規或財務管理的。

  第四十二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罰,追究直接職責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職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三條其他機關、社會團體、個人如發現專項資金支出管理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可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投訴和舉報。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三):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專項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資金撥付一律轉賬結算,杜絕現金支付。

  三、資金的撥付本著??顚S玫脑瓌t,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一樣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四、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五、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六、萬元以上的專項購置經費一律實行政府采購或參與式采購。

  七、專項資金利息收入年終一律轉入本金滾動使用。

  八、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九、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十、對工程類項目專項資金所發生的隱蔽工程,負責資金結算的工作人員,務必到現場簽證認可,否則財政部門不予結算。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增強財政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專項資金是指本級財政安排、上級財政補助用于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本級財政預算內外安排、政府性融資安排、上級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各類建設資金的所有部門和單位。

  第四條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指對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分配、使用狀況進行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五條縣財政局管理全縣財政專項資金,并會同各主管部門分別制定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各項資金的使用范圍、支持對象、補助標準、申報審批程序、驗收檢查、績效評價等要求。

  第二章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與申報

  第六條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實行項目準入制度,建立項目庫實施管理。

  第七條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準入條件為:

  基本建設類:指按國家關于基本建設的規定,經各級發改委批準立項納入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其他基本建設。

  其他項目類:指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大型會議(全縣性的會議)、大型活動、專項業務活動(指各單位在日?;臼聞胀忾_展的專業性較強、涉及面廣、耗時較長的專項工作項目)、其他。

  第八條單位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程序為:項目實施單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寫出專題報告,并附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報送縣政府審批。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由財政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縣財政局憑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審批文件,將項目錄入項目庫。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根據財力可能,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和“輕重緩急”的原則安排資金。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縣財政一般不得安排資金,對確需安排資金的,務必按規定程序先納入項目庫。

  第十條向縣以上部門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一般應在項目庫中篩選,并以財政、主管部門聯合文件形式申報。如項目庫未納入的項目,務必按規定程序將項目納入項目庫后申報。

  第三章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實施

  第十一條所有項目實施務必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凡在當年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及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務必實行政府采購,統一到縣政府采購中心實行公開交易。

  第十二條所有項目務必實施工程監理制,項目監理機構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項目監理機構按其職責對工程進度及質量等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實施項目主管部門應嚴格實行合同管理,要與項目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訂目標職責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職責。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完工后,項目承辦單位應組織邀請相關項目管理職能部門參與項目驗收,并構成規范的項目驗收報告。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十五條財政專項資金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專項資金要嚴格按預算、按進度、按程序撥付和使用,堅持先批后用,先審后用。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按照已確定的年度部門預算,將年度專項資金項目支出預算指標下到達項目主管部門和具體使用資金的單位。

  第十七條項目單位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用款計劃、項目實施進度,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向縣財政局提出撥款(支付)申請??h財政局審核后,由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將財政專項資金直接支付到項目成交商或勞務帶給者賬戶。

  第十八條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實行保證金制度管理,以保證項目按計劃、按預算實施。財政在撥付專項資金時,按項目投資總額的10%預留作為項目保證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質量監督等部門進行復查,工程質量無問題的,項目質量保證金全額撥付;工程質量有問題的,財政將10%的質量保證金作為專項維修費,并按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置。

  實施的農、林、水、畜、環保等工程項目,按前中后三階段檢查驗收,同時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撥款。

  有償資金工程項目在撥款前先在總投資額中預留20%的還款準備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撥款。

  第十九條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按項目實際支出列入當年財政支出。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嚴格遵循項目資金??顚S谩Y~核算、專人管理的原則,加強項目成本核算和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的結余資金由縣政府統籌安排。項目結余資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項目當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辦理竣工決算后的結余資金;

 ?。?)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項目中止或撤消構成的結余資金;

 ?。?)項目當年已執行但尚未完成而構成的結余資金(包括項目需跨年度執行,但項目支出預算已一次性安排而構成的結余資金);

 ?。?)項目因故當年未執行,需要推遲到下年度執行構成的結余資金。

  上述第(1)項、第(2)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凈結余資金,凈結余資金由縣財政統一平衡使用。第(3)項、第(4)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結轉結余資金,實行縣財政局審核備案管理,單位結轉使用。

  第二十一條縣財政局在撥付專項資金或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暫緩或停止撥款:

 ?。ㄒ唬┻`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資金的;

 ?。ǘ┳曰I資金未能落實,影響項目建設的;

  (三)資金未按本辦法規定實行??顚S?、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項目建設資料、截留、挪用項目資金或提高建設標準的;

 ?。ㄋ模┎话匆幎ㄏ蚩h財政局或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的;

  (五)拒不理解各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

 ?。{入政府采購但未納入,自行采購物資和設備的;

 ?。ㄆ撸┪窗匆幎ㄟM行專賬核算的;

  (八)不貼合合同條款規定的;

 ?。ň牛┯兄卮蠊こ藤|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

 ?。ㄊ┙Y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范的;

 ?。ㄊ唬┪窗匆幎ㄒ髨笏图径龋ǚ衷拢┯每钣媱澔蛐畔①Y料嚴重失真的。

  第五章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考核

  第二十二條縣財政局、主管部門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預算審查制度。主要評審項目資金管理執行制度狀況,包括審查資金的到位是否與工程建設進度相適應;資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轉移建設資金;項目招標資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進行招標和撥付資金。

  對虛報項目資料,夸大項目投資額的;配套資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資金管理不力,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差的;多頭重復安排的項目,要堅決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共同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跟蹤問效,實行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制度。對績效良好的項目通報表揚,并對下年度的同類項目優先安排。對績效評價不合格的項目,暫停下一年度項目實施單位專項資金申請資格。

  第六章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每年應抽查財政專項資金投資項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當年立項的30%,其目的是遏制項目建設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現象,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合規、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條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的主要資料如下:

  (一)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

  (二)有無截留、擠占和挪用;

 ?。ㄈ┯袩o改變項目資金用途;

  (四)有無計劃外工程和超標準建設;

 ?。ㄎ澹┕こ添椖渴欠癜匆幎ú扇≌?、投標并進行評估;

 ?。┕こ添椖克徳牧虾驮O備是否按規定納入政府采購;

 ?。ㄆ撸﹥炔抗芾碇贫仁欠窠∪?;

 ?。ò耍┦欠窠⒉猿种卮笫马棃蟾嬷贫?;

  (九)其他違規、違法事項。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數或加倍調減下年度分配指標,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一)揮霍、浪費、截留、克扣、擠占財政專項資金的;

  (二)配套資金不足的,導致項目損失的;

 ?。ㄈ┩豁椖慷囝^申報,多頭申請資金的。

  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有騙取、套取、挪用、貪污財政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的,由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如數追還收繳財政。同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對違法單位和職責人員做來源罰、處分的決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第二十九條財政、審計、監察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個性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全縣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辦法實施。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五):

  一、職責單位和職責人

  職責單位:黑河學院財務處。

  職責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黑院政發[2009]91號)執行。

  三、審批條件和標準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項目資金務必按來源渠道和建設項目分別設賬,單獨核算,??顚S?,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p>

  (二)[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學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點學科建設(包括平臺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網絡建設、圖書信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p>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為完成該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p>

  四、所需資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受理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布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貼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資料。不貼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六、核準與決定

  (一)受理后,承辦人(a角、b角)按要求審核申報材料后,報分管副處長;分管副處長同意后報處長審定,處長同意后報校長審定;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審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后,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七、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并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審核,在審核后的一周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八、公開公示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布,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布。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職責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職責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六):

  為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范盱眙縣水務局水利專項資金管理,為提高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統一報銷程序及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局水利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水利專項資金的申報制度

  (一)水利專項資金由水務局業務部門負責申報。

  (二)水利專項資金申報文件務必真實、科學和完整,項目申報單位應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局有關部門提出初審意見,經jú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再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申報部門以正式文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狀況。

  第二條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套取項目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對項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質和設備,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采購。

  (三)水務局防汛專項資金一律由jú長一支筆審批,要求實行縣級報帳制度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報資金申請表,經水務局業務部門審核后,報送財政審批由財政下拔項目建設單位。建立健全項目資金審查審批程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務必貼合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條水利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對于水利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工程實施前項目單位主動向社會公示項目建設資料、資金狀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各項目實施部門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實施進展狀況。

  (三)檢查驗收制度。杜絕在項目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隨時理解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項目完工后,主動理解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財務等狀況進行驗收工作。

  (四)審計制度。為防止發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為,上級補助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竣工后需由有資質的審計單位對工程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第四條水利專項資金財務支出制度

  (一)項目承擔部門或個人和財務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項目資金需要執行縣級報賬制的,務必及時進行報賬。

  (二)工程資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項目將適當調整取消補助款。

  (三)項目資金使用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杜絕不貼合規定支出,隨時理解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四)報銷用的發票必是合法的票據。不貼合規定要求的票據,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票,務必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財務章。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票應附清單。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務必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務必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務必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五)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務必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報銷用的發票務必按局財務規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證明,財務審核后報jú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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