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突發事件
試題:
什么是突發事件?
答案: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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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
廣義上,突發事件可被理解為突然發生的事情:第一層的含義是事件發生、發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層的含義是事件難以應對,務必采取十分規方法來處理。
狹義
狹義上,突發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發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簡言之,就是天災人禍。前者即自然災害,后者如恐怖事件、社會沖突、丑聞包括超多謠言等等,專家也稱其為“危機”。
根據中國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影響類型
可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
危害程度
可分為個性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突發事件預警級別:一般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狀況,由高到低劃分為個性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特點
第一,引發突然性。突發事件是事物內在矛盾由量變到質變的飛躍過程,是透過必須的契機誘發的,誘因具有必須的偶然性和不易發現的隱蔽性,它以什么方式出現,在什么時候出現,是人們所無法把握的,這就是說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實際規模,具體態勢和影響深度,是難以預測的。
第二,目的明確性。任何突發事件(除自然事件外),都有明確的目的性和欲望性,因為人們選取和行為的目標,都是為了滿足某種需要。自然事件本身雖無目的性,但是在處理這類事件的過程中,人們的目的性也是十分明顯的`。
第三,瞬間的聚眾性。任何一類突發事件,都必然要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使其產生心理壓力和變化,引起人們的關注和不安也屬正常。尤其是社會性的突發事件,多是由少數人操縱,透過宣傳鼓動把一些群眾卷到事件中來。近期,在一些地方因地界、征地、拆遷安置而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往往是一人糾合,數人響應,使其具有聚眾性。
第四,行為的破壞性。不論什么性質和規模的突發事件,都必然不一樣程度地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政治、經濟和精神上的破壞與損失。
第五,狀態的失衡性。如果我們將社會的正常秩序看作是均衡狀態的話,那么突發事件則使社會偏離正常發展軌道而出現了失衡。由于事件的發生,會使人們生活處于不穩定狀態,昔日和諧安寧的社會環境遭到了破壞,組織常規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已失去了作用,務必用特殊的手段才能奏效,整個組織處于混亂無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