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杭州畫室   2021-09-07 17:50   261 人閱讀  0 條評論
摘要: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職責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就餐人群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職責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就餐人群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單位正常秩序,減小酒店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1、相關人員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單位應急小組確認后立即向食藥監局和衛生部門報告。報告資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事故人數、癥狀、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立即撥打12O急救電話或與附近醫院聯系,及時將中毒者送醫院進行治療。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實反映狀況。單位負責人及與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狀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問等狀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對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帶給可靠的依據。

  6、相關部門現場調查結束后要對食品安全事故場所進行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對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四、防范措施

  1、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教育。

  (1)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落實臺賬登記制度。

  (2)餐具消毒關。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2、廣泛開展食品衛生知識宣傳。

  定期或不定期向職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講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食品衛生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食品衛生知識水平。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二):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工作原則

  1.4風險評估

  1.5事故分級

  1.6適用范圍

  2.指揮組織機制

  2.1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2.4專家組

  3.監測評估與預警

  3.1預防

  3.2預測

  3.3監測

  3.4預警

  4.信息報送

  4.1建立報告、舉報制度

  4.2職責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4.3報告時限和程序

  5.1先期處置

  5.2分級響應

  5.3現場指揮部

  5.4應急處置措施

  5.5應急聯動

  5.6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7.2保險

  7.3評估與總結

  8.應急保障

  8.1醫療保障

  8.2人員保障

  8.3技術保障

  8.4物資和經費保障

  8.5社會動員保障

  9.宣傳培訓與演習演練

  9.1宣傳培訓

  9.2演習演練

  10.職責追究

  11.附則

  11.1名詞術語

  11.2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11.3預案的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用心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青島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即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科學評估,依法處置;預防為主,全程控制;反應迅速,應對及時。

  1.4風險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具有突發性、廣泛性的特點,處置不及時往往導致嚴重的危害后果,并對社會公共秩序產生必須的影響。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夏秋高溫高濕季節(5-10月),以細菌性食物中毒為主,餐飲服務環節居多,但可追溯到流通、生產以及種養殖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為大概率事件,未構成Ⅳ級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會經常發生,構成Ⅳ級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發生。

  1.5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等四個級別。

  一般(Ⅳ級)級別:

  (1)食品污染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30人以上,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較大(Ⅲ級)級別: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設區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青島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Ⅱ級)級別: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個性重大(Ⅰ級)級別:

  (1)事故危害個性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潛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包括港澳臺地區)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個性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6適用范圍

  在即墨市行政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中突然發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對于在本市行政區域發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由市食安辦會同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規范》有關規定處理,不需啟動本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食品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2.1.1人員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相關副主任、市食安辦主任

  成員:市新聞中心、市食安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糧食辦公室、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田橫島省級旅游度假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以下統稱各鎮)分管領導組成。

  2.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對處置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和部署;

  (2)組織、協調、指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持;

  (3)對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指揮部所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處置指揮部;

  (6)指導各鎮做好Ⅳ級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各鎮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協助處置和善后處置等工作。

  2.2市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安辦副主任擔任。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指揮部決策及部署;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7)指導各鎮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新聞中心根據指揮部要求,負責信息發布方案的制定,根據指揮部確定的口徑,組織協調市食安辦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信息發布,負責受理事故發生現場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加強對輿論的引導和管理。

  市食安辦負責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監督、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職責調查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配合調查食品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和病員救治,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檢驗檢測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種植環節農產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養殖環節水產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禽養殖環節、屠宰環節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糧食辦公室負責原糧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市教體局負責協助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校園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協助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協助食品監管部門對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等公共場地從事經營活動的攤販經營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門作為成員單位。

  2.4專家組

  指揮部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專家組,專家組成員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需要及時增補。

  專家組職責:

  (1)指導或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評估工作;

  (2)對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措施等工作進行分析評估,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帶給決策推薦,必要時指導和參與應急處置;

  (3)在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帶給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3.監測評估與預警

  3.1預防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強各經營業態的監督檢查,加大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品種等高風險點的監測檢驗力度,及時發現食品藥品安全潛在隱患和風險點,不斷強化工作措施,有針對性做好防范工作。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要及時報告或通報市食安辦。

  3.2預測

  各鎮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預測分析,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年度評估報告制度。根據歷年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發生狀況,結合氣候、環境等因素,對食品安全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并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3.3監測

  市食安辦組織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鎮等,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專業監測、重點監控等方式監測、收集信息。

  市食安辦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處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和有關專家,評估研判本市食品安全風險形勢,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并提出防范應對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認后,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及時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對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有關部門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4預警

  3.4.1預警分級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Ⅳ級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Ⅲ級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Ⅱ級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Ⅰ級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4.2預警發布

  (1)Ⅳ級預警信息由市食安辦提出預警推薦,經指揮部批準,由指揮部辦公室發布。

  (2)Ⅲ級、Ⅱ級和Ⅰ級預警信息經指揮部批準,由上級指揮部發布。

  (3)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4)對于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要及時向新聞宣傳部門通報狀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5)對于可能影響本市以外其他地區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經指揮部批準后,市食安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并視狀況向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關地區進行通報。

  3.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各鎮、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立即做出預警響應。

  (1)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做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的收集、宣傳和相關狀況通報工作;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及時發布進展狀況、評估結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實信息的傳播。

  (2)各鎮、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實行24小時值守,持續通信聯絡暢通,防護設施、裝備、應急物資等處于備用狀態,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確保有關人員2小時內完成集結。

  (3)對于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關產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能夠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責令召回等臨時措施,并同時公布臨時控制措施實施的對象、范圍、措施種類、實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濟措施等資料。預警解除后,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發布解除臨時措施的信息。

  3.4.4預警調整

  根據事態的發展狀況、影響程度和應急專家組的意見,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調整的推薦,經指揮部批準后,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通報相關部門。

  3.4.5預警解除

  依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變化狀況,經確認事故危害基本消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

  4.信息報送

  4.1建立報告、舉報制度

  指揮部辦公室同各鎮、各相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與舉報系統,向社會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舉報電話,并保障系統有效運行。

  任何單位、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按照早發現、早報告的要求,向本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舉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隱患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報告職責單位和報告人

  4.2.1報告職責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企業及餐飲服務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醫療衛生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鎮、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4.2.2報告職責人

  (1)各鎮、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和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知情人。

  4.3報告時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事發單位應當第一時間向市食安辦以及事發地鎮、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舉報。理解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市衛生行政部門、市食安辦報告。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發現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后,應及時向市食安辦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進行續報。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實、處置過程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應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市食安辦接到Ⅳ級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舉報或報告后,應組織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緊急狀況下,要邊核實、邊處置、邊報告,可越級上報。

  發生Ⅲ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直至事故結束。

  發生Ⅱ級、Ⅰ級食品安全事故時,每級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對于事故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的限制,也應按規定時間報告。

  4.4報告資料及要求

  4.4.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決定、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狀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4.4.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狀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狀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4.3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推薦。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先期處置

  5.1.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救治病人,妥善保護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不得轉移、毀滅相關證據;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應當組織涉及該事故的人員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5.1.2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后,事發地鎮及有關部門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醫療救治、調查核實等先期處置工作;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等現場動態信息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并做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5.2分級響應

  5.2.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的應急響應

  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推薦。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啟動Ⅳ級響應進行處置。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鎮、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基本狀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狀況,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狀況,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狀況。

  (2)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推薦,經批準后,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3)Ⅳ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地鎮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4)指揮部組織成員單位迅速到位,并根據需要啟動事故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新聞信息組、檢測評估組、維護穩定組等處置小組的工作。

  (5)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鎮帶給增援或保障。

  (6)指揮部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推薦,為鎮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帶給技術支持,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5.2.2、較大、重大、個性重大(Ⅲ級、Ⅱ級、Ⅰ級)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較大、重大、個性重大(Ⅲ級、Ⅱ級、Ⅰ級)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在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指揮部迅速組織各鎮、各有關部門全力以赴組織救援,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基本狀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狀況。指揮部各專業小組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上級指揮部派出的應急支援隊伍帶給條件保障。

  5.3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指揮部可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危害控制、醫療救治、新聞宣傳、專家咨詢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1)綜合協調組。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及事故涉及的鎮參與。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救援證件印制發放,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衛生、公安及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負責立案偵辦。

  (3)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鎮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等,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4)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門會同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相關醫療機構,負責建立救治綠色通道,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5)專家咨詢組

  由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及應急處置工作帶給決策推薦,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新聞信息組

  由市新聞中心會同指揮部辦公室,迅速制定新聞報道方案,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和輿論引導,并采用適當方式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檢測評估組

  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檢測,綜合分析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帶給參考。

  (8)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鎮,加強對事故發生地治安管理,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用心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糾紛,保障社會穩定。

  5.4應急處置措施

  5.4.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帶給支持。

  指揮部應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的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組織有關部門或工作組,視情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有效利用醫療和藥品資源,組織和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減少人員傷害。

  (2)衛生行政部門及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檢驗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抽樣檢驗,盡快查找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來源理推薦。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辦工作。

  (3)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就地或異地封存與事故有關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待現場調查完結后,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設備、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予以解封。

  (4)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鎮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5)依法從嚴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哄搶財物等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6)必要時,啟用本級財政設置的應急資金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5.4.2較大、重大、個性重大(Ⅲ級、Ⅱ級、Ⅰ級)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并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鎮、各有關部門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狀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狀況。指揮部各工作組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上級指揮部派出的應急支援隊伍帶給條件保障。各鎮及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5.5應急聯動

  指揮部辦公室開通與上級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和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同時,與周邊相關地市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通信聯絡、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

  5.6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指揮部要結合實際狀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6.1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危害性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事故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的食品安全事故,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級別降低。

  對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應當相應降低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條件。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到達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的,并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貼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6.2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貼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提出調整響應級別的推薦,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評估認為貼合響應終止條件時,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終止響應的推薦,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事故信息發布由市新聞中心會同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同時,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事故發生地鎮、相關部門負責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7.2保險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職責單位和職責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7.3評估與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會同各鎮及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分析事故原因,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善工作的推薦,完成總結報告。

  8.應急保障

  8.1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8.2人員保障

  根據需要,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依托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隊伍以及具有必須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輔助性隊伍,加強應急處置潛力的培訓,提高快速應對潛力和技術水平,為及應急處置等相關技術工作帶給人才保障。

  8.3技術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務必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受指揮部或者指揮部辦公室的委托,檢測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帶給科學依據。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帶給技術保障。

  8.4物資和經費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物資。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8.5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9.宣傳培訓與演練

  9.1宣傳培訓

  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職責意識,正確引導消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9.2演習演練

  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鎮根據本轄區實際狀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各自組織轄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市級專項應急演練每兩年至少一次。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10.職責追究

  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職責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追究有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的職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11.附則

  11.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貼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內含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1.2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食安辦負責解釋,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出現新狀況或新問題時,根據實際適時修訂完善。

  11.3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三):

  **縣**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包裝、加工、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組織機構

  **縣**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姓名(職務)

  副組長:姓名(職務)

  成員:姓名(職務)

  姓名(職務)

  姓名(職務)

  各村(居)委會負責人

  二、處置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發地所在村(居)委會負責人負責通知群眾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盡快脫離接觸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醫療檢驗查明原因。

  (二)醫療救護。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并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職責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布信息。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五)后期處置。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職責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并指定人員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工作。各村(居)委會根據鄉預案的規定,具體制定相應工作方案。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鄉黨委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四):

  小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校園衛生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科學、規范、有效校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校園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校園師生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校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用心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據《汝陽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縣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制定本預案。

  在校園食堂、生活飲水等各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一)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救急組織

  一旦發生疑似或食物中毒,應立即啟動校園食物中毒應急機制,校園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下列組織應迅速行動,聽從指揮,組織疏散,緊急搶救。

  1、報警組:校辦室負責。以最快的速度,正確的方法撥打特種電話,請求緊急救援。

  急救:120中心校:8236639村衛生所:13243095919

  2、處置組:教導處負責,指揮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迅速對中毒學生進行救護,做好學生的疏導和安撫工作,消除學生的惶恐心理。持續校園安全穩定。

  3、急救組:班主任負責。對受傷學生進行搶救、運送,安排車輛急送醫院。并盡快掌握受傷學生的詳細狀況,通知家長。

  4.應急處理預案

  校園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校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報告校園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刻通知校園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②立即將中毒者送村醫務室檢查,校園醫務室無法處理時應及時送往醫院。

  ③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帶給有關材料和樣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⑤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⑥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職責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職責。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配合教育局,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處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2.職責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律法規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校園食品安全應急工作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善應急救援工作的推薦,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等相關部門。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五):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按照“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以預防、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為目標,全面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潛力,將防控工作納入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促進食品市場規范化運行,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一、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下列狀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鎮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2.事故處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3.事故性質個性嚴重,超過職能部門應急處理潛力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二、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監督實施。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應急小組下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劉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馮慶兵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協助工作。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1.貫徹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檢查督促各部門、各管理區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根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5.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鎮黨委、鎮政府、鎮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動態狀況。

  三、各有關部門職責

  1.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食品安全的協調工作,依法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監管的各項制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市食安辦上報。

  2.衛生院:具體負責全鎮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防控工作。主要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強化餐飲業和食堂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對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時采取控制措施。

  3.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和獸醫站: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負責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嚴格執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幫忙企業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認證并配合相關部門作好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查處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高劇毒農藥、獸藥和漁藥的違法行為。

  4.工商: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做好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工商登記注冊;組織對食品經營主體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費環節的日常監管,對流通領域的食品監管實行商品準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批發店、超市嚴格建立進銷臺帳,進貨實行查驗商品辦法。包括對經營資格、食品質量、包裝標識、商標廣告等的監督檢查,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經營。

  5.校園:要建立健全并落實校園食堂衛生安全職責制度、食物中毒職責追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普及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提高學生食品衛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識。校園校長是校園衛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負責食堂建設與管理、保障學生健康與衛生安全的職責。對不履行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內達不到衛生要求和無證經營的,要追究其職責。

  四、信息報告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上報市相關職能部門的同時,應在1小時之內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將事故發生狀況報告市食安辦。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同時,應向市政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報告。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應急準備

  (一)鎮衛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診療專業隊伍,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病例診斷、病人救治會診調查等工作。

  (二)各相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應急隊伍,組織、配合醫療專業隊伍的應急處理。

  (三)各職能部門、居委會、村委會要組織開展各項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六、職責劃分

  1.餐飲業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聯系市衛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2.校園食堂食物中毒,由相關校園牽頭,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3.流通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工商部門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4.初級農產品和農藥、水產品引起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6.食品加工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鎮食安全辦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7、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相應負責。

  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協調,提高執法效率。

  七、后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動失效。針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對事件調查狀況構成調查報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同時也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推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職責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隨時通報處理狀況。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六):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目的

  為有效預防、用心應對、及時控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確保集團公司在遇到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時能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害,保證員工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公司員工就餐后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或者可能造成病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大局為重、協同作戰、自救為先、互救為輔,迅速、果斷、有效的開展救援工作。

  4.組織保障

  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實行公司領導負責制和分級負責制。

  4.1.成立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十分設部門):

  組長:xx

  副組長:xx

  4.2.公司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指揮工作辦公室(十分設部門),辦公地點設在安技環保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xx(辦公電話:xx)

  成員:xx(辦公電話:xx)

  xx(辦公電話:xx)

  xx(辦公電話:xx)

  4.3.應急處理聯系電話:

  急救中心:120

  xx醫院:xx(辦公電話:xx)

  5.職責

  5.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工作中碰到的各類應急事項,負責對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負責信息上情下達。

  5.2.應急辦公室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應急處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并負責組織中毒人員的救護、輸送就醫、指導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溝通等工作。

  5.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中毒人員現場搶救、運送

  6.預警系統

  6.1.加強日常管理,對員工餐廳的資質進行嚴格把關和審核。

  6.2.加強公司用餐環境的衛生監督和管理工作。

  6.3.在宣傳欄中張貼有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及應急救護知識,提高員工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潛力。

  6.4.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努力實現事先預防與緊急處置的有機結合。

  7.應急措施

  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一旦發生,立即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后,以上機構人員按照職責和分工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7.1.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辦成員立即到現場,向中毒人員了解所進食物、進食時間、臨床癥狀、中毒人數等基本狀況,并及時向應急工作小組報告。同時根據現場狀況,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轉運和治療工作,指導受危人員自救和互救。

  7.2.根據中毒人員的臨床表現,分析決定食物中毒類型,統計中毒人數,向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報告基本狀況,同時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報告險情(包括中毒人數,所進食物,臨床表現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7.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視情赴現場直接指揮救援工作。

  7.4.迅速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逐級報告險情,在公司領導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幫忙、支持和指導下有效開展救援工作。

  7.5.一旦確認食品安全事故類型,應急辦要立刻采取控制措施,通知員工餐廳對可疑食品進行留樣保存,以供衛生監督部門現場取證,做出正確決定和調查結論。

  7.6.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可疑食品留樣、調查取證工作。

  7.7.在時間不允許的狀況下,當事人能夠邊報告邊處理,對事件進行直接處理,力爭減少人員傷亡。在個性緊急狀況下,應急領導小組有權緊急調集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物資、設備進行現場救援,必要時還能夠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

  7.8.及時、準確地將現場信息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在2小時內將食品安全事故起因、中毒人數、處理結果以統一對外書面形式報公司領導。

  7.9.啟動預案后,集團辦公室保證專用車輛隨時調用,保證通信暢通,保證公司應急值班室堅持24小時值班,隨時應對各類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8.善后工作

  8.1.安撫其他員工,穩定情緒,盡快恢復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2.配合政府衛生部門做好供餐單位內部整改監督工作。

  9.報告程序及資料

  9.1.報告主要資料:時間、地點、中毒人數、臨床表現、初步原因分析、職責主體、采取的措施等;

  9.2.報告的程序:事發當事人報告———應急辦成員立即赴現場了解基本狀況(所進食物、進食時間、中毒人數)———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中毒人數、臨床癥狀、所進食物、動態、已采取的措施)。

  10.處理結果

  10.1.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果和影響。10.2.對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起因及處理結果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經驗教訓。

  10.3.所有相關處理結果文字材料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保存。

  10.4.應急事件處理結果(事前、事后)構成統一對外文字材料上報有關部門

  11.其他

  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公室成員平時處于待命狀態,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工作預案。

  12.附則

  本預案由安技環保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七):

  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狀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7個,在園幼兒260人,教職工1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組長

  陳小蘭

  副組長

  羅霜

  組員

  鄧瓊謝芳永陳仕清付鑫益周靚瞿佳何娟何遠書張宗明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采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匯報園長,并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資料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用心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并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并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狀況。

  五、后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帶給可靠的狀況。每一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后,全園一切正常后處理掉。

  六、應急保障工作

  辦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務必品的供應。

  七、如實反映狀況

  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狀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狀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購買現成的食品;督促庫管把好進貨渠道,做好索證、檢查產地標識、保質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庫存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霉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3、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墻、離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發要做到生熟分開。

  4、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后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5、飯菜按量制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6、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并做好詳細記錄。

  7、非食堂人員嚴禁進入食堂;食堂人員禁止一人單獨在食堂。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八):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反應機制,迅速、高效、有序應對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處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一領導、科學決策。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設立桂陽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在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桂陽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視情由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主任或者副主任擔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根據事故性質及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增加縣民政局、縣新聞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參與。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指揮部

  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組織采取應急行動,調動所需人力、物力做好相關工作;對應急處置工作作出決策、下達指令。

  2.2.2縣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縣指揮部的各項部署,制定應急處置行動方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記錄、報告、通報和匯總相關信息;研究協調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縣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縣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調查處理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組織開展食品相關檢測、監測并提出結論;負責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商標侵權、假冒仿冒、虛假廣告宣傳等違法行為;負責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違法行為。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提交調查報告;帶給相關標準解釋;組織開展事故評估并提出結論。

  縣農業局、縣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調查處理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畜禽屠宰、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前的食品安全事故;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相關檢測、監測并提出結論。

  縣新聞中心負責協調做好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縣教育局協助處置校園及托幼機構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縣經科局協助處置食品工業企業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對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行為的偵查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現場的治安管控。

  縣監察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國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處理。

  縣民政局協助處置養老機構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協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資金進行統籌,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困難地區應急資金視狀況給予補助。

  縣環保局負責處置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污染事件。

  縣商務局協助處置食品商業企業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協助處置政策性用糧收購、儲存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協助處置建設工地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縣文廣新局協助處置旅游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3專家組

  縣指揮部設立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處置工作帶給決策推薦,必要時參與處置。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指揮長,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現場指揮部在縣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4.2應急處置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下設若干工作組。

  (1)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有關職責人員進行調查,涉嫌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立案偵辦。

  (2)危害控制組。控制事故所涉問題物品的擴散,采取召回、下架、封存等措施,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組織對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驗評估組。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

  (5)維護穩定組。加強事發地社會治安管理。

  (6)綜合信息組。匯總、通報、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2.5技術支撐機構

  在有關部門組織領導下,醫療、疾病預防控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檢測檢疫等相關專業技術機構參與應急處置,依法履行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食品檢測檢疫及評價等職責。

  3.監測預警、事故報告與評估

  3.1監測預警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會同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農業局、縣畜牧獸醫水產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縣具體狀況,制定、調整全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報郴州市衛生計生委備案并實施。及時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分析研判監測結果,采取措施化解風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年度評估報告制度,加強部門之間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協作,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警示信息。

  3.2事故報告

  3.2.1事故信息來源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單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經營等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監管部門通報的信息及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舉報信息;

  (5)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外縣通報的信息;

  (7)其他信息。

  3.2.2報告主體和時限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理解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縣衛生計生部門報告;校園或托幼機構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還應同時向縣教育部門報告,接報教育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省教育廳。

  醫療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屬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縣衛生計生部門報告。縣衛生計生部門認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應當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縣農業、畜牧獸醫水產局、衛生計生等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或者接到事故舉報,應當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接到報告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其中,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2.3報告資料

  醫療、技術機構和有關社會團體、個人向有關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狀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通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檢測結果、事故報告或通報單位信息(報告或通報時間、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事故簡要經過、初步決定的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狀況等資料。根據事故發展狀況和應急處置工作進程,還應報告或通報事故修正信息(包括事故的發展及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及影響因素)、事故鑒定結論、處置工作總結、類似事故防范和處置推薦等資料。

  3.3事故評估

  對經初步核實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信息,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及響應級別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可控性和嚴重程度,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個性重大(Ⅰ級)四級。

  4.1.1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時,為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齊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數在10-99人,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4.1.2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時,為Ⅲ級食品安全事故,由事發地市州人民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并涉及1個市州內2個以上縣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齊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4.1.3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時,為Ⅱ級食品安全事故,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市州,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源性疾病;

  (2)發此刻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危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

  (3)一齊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一齊食源性疾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4.1.4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時,為Ⅰ級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有證據證明存在嚴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造成個性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發生跨境(包括港澳臺地區)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個性嚴重社會影響的;

  (3)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

  4.2應急處置

  由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啟動Ⅰ級、Ⅱ級、Ⅲ級食品安全事故應級響應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上級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應對工作,并及時按要求報告狀況。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發生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對可能受到健康危害的人群用心做好醫學預防和觀察等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態發展。政府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根據實際狀況采取下列措施:

  (1)根據現場實際狀況,成立若干工作組,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衛生計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以防止或減少人員傷亡。

  (3)衛生計生部門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與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實驗室檢測,有關部門及個人應予以協助,按要求帶給相關信息和樣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4)有關監管部門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5)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設備、工具及容器,責令職責人徹底清洗消毒;責令生產經營企業或個人先行承擔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的人員健康傷害和患者的救治費用。

  (6)組織專家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帶給參考依據;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4.3信息發布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4.4.1級別提升

  當事故態勢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不斷擴大,并有蔓延趨勢,狀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在校園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提高響應級別,確保事態得到迅速、有效控制。

  4.4.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時,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4.4.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到達以下三項條件,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及時終止響應。

  (1)患者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

  (2)食源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出現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3)現場與涉事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貼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后期處置

  5.1應急處置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作為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處置的重要依據。

  5.2事故職責調查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職責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事故職責調查處理報告。

  5.3善后賠償工作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善后處置工作,責令事故職責單位支付各種賠償、治療費用,負責事故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縣政府組建專業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確保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6.2物資經費保障

  縣政府應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車輛、通訊、救治等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并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經費列入年度預算。

  7.監督管理

  7.1應急演練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應急響應中各崗位職責,針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修訂完善。

  7.2科普宣教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公眾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職責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潛力。

  7.3職責追究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中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或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狀況及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習慣認定為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貼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實際狀況變化,及時提請縣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3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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