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瓠(hù):葫蘆科植物的總稱。
【2】幡(fān)幡:翩翩,反覆翻動的樣子。
【3】亨(pēng):同“烹”,煮。
【4】酌:斟酒。
【5】言:助詞。
【6】嘗:品嘗。
【7】斯:語助詞。
【8】首:頭,只。一說斯首即白頭,兔小者頭白。
【9】炮(páo):將帶毛的動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燒。
【10】燔(fán):用火烤熟。
【11】獻:主人向賓客敬酒曰獻。
【12】炙:將肉類在火上熏烤使熟。
【13】酢(zuò):回敬酒。
【14】酬:勸酒。
瓠葉
[先秦] 詩經
幡幡瓠葉,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嘗之。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
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
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酬之。
作品賞析
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熱情待客的小詩。全詩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賦法,頗具雅詩特點,然詩中反覆詠嘆者多,渲染描繪者寡,又與風詩相近,故龔橙《詩本誼》謂此《小雅》“西周民風”之一。
詩首章取瓠葉這一典型意象,極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簡約,瓠葉味苦,則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沒有以微薄而廢禮,而是情真意摯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請客人一同品嘗。詩中多用代詞,加快了節奏,情緒顯得歡快跳躍,而首章“亨”、“嘗”押韻,屬陽部,更為全詩定下了一個熱烈高昂的基調。
詩后三章以白頭小兔為敘賦對象,從另一面極言菜肴簡陋。“一物而三舉之者,以禮有獻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見其約矣。”(《傳說匯纂》引張彩語)《詩經》時代,關于葷菜,有“六牲”之說,即豕、牛、羊、雞、魚、雁(見《禮記·內則》),在正式宴請客人的場合,據禮當備“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諺語所謂“狗肉端不上臺面”一樣。明了這一點,便可看出同是宴飲之詩,《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魚麗》有“鲿”“鯊”“魴鱧”“鰋鯉”,和《小雅·瓠葉》中僅有“瓠葉”“兔首”相比,厚薄奢簡盡顯。正如第一章所敘述的那樣,主人并沒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廢燕飲之禮,而是或炮或燔或炙,變化烹調手段,使單調而粗簡的原料變成誘人的佳肴,復以酒獻客、酢客、酬客,禮至且意切,在你來我往的觥籌交錯中,可以看出主賓之間確實“有不任欣喜之狀”(陳延杰《詩序解》)。
從詩歌的表現手法和藝術感染力來看,《小雅·瓠葉》確實算不上雅詩中的上品,但它卻具有一定的歷史認識價值,這首詩既表現出中華民族悠久的飲食文化傳統,又表現出禮儀之邦所獨有的尚禮民風和謙虛美德。